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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922日「7-11故人」

 

晚上開車去接小櫻桃,準備去過著屬於我們兩人的約會,在經過路上,我先去一間7-11,一進去看見那個人過去在另外一間7-11打工的同事,畢竟那時候她那間7-11的門市裡的同仁,我幾乎都認識,當中有個跟店長不錯的小姐,跟那個人也十分好,所以我一進去那一間7-11,就認出他來了。

 

雖然他那時候很驚訝,不過我很鎮定的跟他打聲招呼,然後去拿我要買東西,這時候,他的好奇心驅使他來問我一些問題,當然是有關我跟前女友的事情,問我為什麼會和前女友分手,然後原因是什麼,我直接回他說,「他沒有跟你說嘛!?」

 

「他一直都沒有跟我講。」心想,是啊!哪個人敢講啊!畢竟是他劈腿,背叛我,而且前女友這個人,對於不重要的人,是沒有必要增加不要的麻煩,然後在替自己辯解,因為他不說,對方就永遠也不會知道真相,然後只要我不要遇到這個人,這個人更不可能知道真相,所以他自己就可以在這個人面前,繼續他的生活與形象。

 

我最後結帳了也沒有跟他說,畢竟前女友不說,我也沒有必要講,只留了一句,「他哪敢講真相給你聽,而且他覺得對你,沒有那個必要講給你知道。」畢竟這是事實。

 

只是對於他在這間7-11做,才是讓我覺得好奇的。我記得之前這個人後來從那一間他待了兩年多的7-11辭職,然後到一間會計公司作帳,怎麼又跑回來做7-11,而且應該也是做回去那一間做,薪水跟福利應該會比較好啊!還是說那一間7-11的店長是他呢?!畢竟他之前待了兩年,整個流程應該都是十分清楚,所以他做店長,應該也是ok的,對於這一點,我比較那悶。

 

不過算了,之後有遇到在說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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